第29章 闺蜜的结婚对象是初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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岚骁站在自己的衣柜面前思考了很久,对衣服各种不满意。

最后,她将头发编成麻花辫,穿了一身简单的白色长裙,化了一个素雅的妆。

她对口红的颜色怎么都不满意,随后换了一个西瓜红的咬唇妆。

选来选去,她最终背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帆布包,选了一双小白鞋,打扮的就像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,怎么看也不像两个孩子的妈。

到了地方,沈奈然看着这副打扮的岚骁,百感交集。

“阿骁,都说生了孩子的女人老的快,你怎么还这么漂亮让人嫉妒?”

“噗嗤……那是因为孩子听话,我才有底气从容地老去啊。”

岚骁勾起唇角,就在这时候,沈奈然将菜谱放在她面前,“喏,你想吃什么自己点吧,这顿火锅我请客。”

岚骁微微一笑,语气带着几分俏皮和狡黠,“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咯!”

饭菜上桌的时候,沈奈然忽然幽幽的叹了口气,“阿骁,我要结婚了。”

“结婚?你不是一直扬言说要做不婚族么?”

“没办法啊,家里人一直催着我结婚,我也没办法咯……”

沈奈然忽然低下头去,眼底闪过一丝担忧,她居然幽幽问道:

“阿骁,不管发生什么,我们都是好朋友,好闺蜜,对吧?”

“这是什么话?”

岚骁苦笑不得,她这个好闺蜜啥都好,就是有带你多愁善感,总爱胡思乱想。

其实,从她来到这里见到沈奈然的时候就看出来她忧心忡忡的了,但她知道沈奈然是那种自己不想说,不论别人怎么问都不会说的人,所以干脆问都不问,等她亲自开口。

沉吟片刻,沈奈然长叹了一口气,然后缓缓启唇:

“因为,我的结婚对象是……苏野。”

苏野?

提到这个名字,岚骁忽然眼前一亮,回忆排山倒海扑面而来。

她和苏野当年都是B大的风云人物。

她是一个是善写文章,靠稿费实现经济独立的女作家,甚至在一家报社做了一个兼职编辑。

他是学校出了名的高富帅,还是国际上最年轻的建筑学大奖获得者。

两人因为校园音乐会相识,她是小提琴手,他是钢琴手。

彩排当天,岚骁的小提琴弦断了一根,她没有合适的备用琴弦,又想到这是她第一次上舞台,心里紧张地不行,一时间焦头烂额。

就在这时候,苏野主动将自己家那把昂贵的小提琴借给她,并主动帮她纠正节奏,和她一起练习到很晚。

出于感激,岚骁想请他吃顿饭,然后再把琴还给他。

可是见面的时候,他并没有要琴,反倒是送她99朵鲜艳的红玫瑰,希望她成为自己的女朋友。

她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,只是知道自己高兴地小鹿乱撞,走在路上蹦蹦跳跳的,回寝室面对舍友的轮番盘问,她才表面上不情不愿地地告诉他们。

那是她第一次谈恋爱,懵懵懂懂的,甚至连接吻都不会。

她过生日的时候,苏野送了她一条昂贵的真丝旗袍,但她还是把旗袍还给了苏野。

理由很简单,无功不受禄。

苏野通过沈奈然知道了她的经历,对她爱也不是宠也不是,但她还是太坚强,很多事情还是选择自己扛着。

实习的时候,岚骁自己在校外租了一个很干净的公寓,这样便于通勤。

可是苏野不放心她的安全,还是决定在她租的房子隔壁又租了一间。

每次岚骁上下班,都是他亲自去接送,报社里比她大一些的同事都忍不住揶揄,问她什么时候结婚发喜糖。

岚骁每次听到都羞红了脸,然后含含糊糊地把这件事情搪塞过去。

后来到了毕业季,一个比他小两届的学妹主动请苏野吃饭。

那天恰好下雨,岚骁从做报社回来,因为没有带伞,苏野也没有来接,她又淋雨又赶上了生理期,最后疼的昏倒了。

好在她之前提前打了电话给沈奈然,这才被沈奈然在街边找到,及时送去了医院。

沈奈然在医院守了岚骁一夜,最终也没有等到苏野的电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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